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结果的议案》,并披露了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
回购方案回顾
2024年6月27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2元/股,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实施情况
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回购。2024年7月1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466.9万股,占总股本的0.24%。
2024年7月至11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777.66万股,占总股本的1.9555%。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元/股,交易总金额5619.1215万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于2024年9月27日届满,回购32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6907%;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于2025年6月27日届满,回购511.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2649%。
自2024年11月29日起,公司股票价格长期超出回购价格上限2.52元/股,直至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未能继续回购,此次回购交易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资金下限金额。
回购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也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经核查,在相关期间,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以及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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